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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孕根 穷人修仙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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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胜回到家后的当天晚上雷霆就派人给他送了封信,信中大赞方胜干得漂亮,并让方胜不必有后顾之忧,雷霆自会为他处理好一切。方胜立即给他回了封信,略表感激之意,日后定当报答云云。

之后方胜就将全部心思放到了对还真篇的那一丝体悟上来,在家里耗了两天没什么进展,于是决定孤身前往山中,毕竟一个人时会少很多约束。

背了猎叉、弓箭等捕猎用具,又抄上棍子,方胜就一个人出了家门。涿水郡本就多山,而乔家庄更是就在山脚下,是以方胜上山倒是极为方便。他目的不在打猎,便专捡较平坦的山路向深山进,三天之后,便到了一个人迹罕至、安静清幽的所在。

找了个山洞作休息之地,方胜便开始了一种他认为最能体悟还真篇的生活。还真篇要求表现自己的真性情,不受任何约束,顺应自然,他就干脆吃饱了睡,睡醒了却不起,直到饿得不行了之后再爬起来升火做饭,没有余粮了才会出去打猎,打到的猎物不再通杀,想放就放,留够自己的口粮就行。

这么过了四五天,那种即将突破还真篇的玄之又玄的感觉再次浮现出来,而方胜似乎也已经适应了如今的生活,竟真把自己当成了这古老山林的一部分。每日闲游,若在身旁树上看见鸟儿,不管那鸟听不听得懂,他必要吹两声口哨,然后伸出手去,喊着“过来、过来”,较为煞风景的是他总不忘在最后加一句“我又不会吃你,怕什么”,而那些鸟雀无不在听到那最后一句后“呼啦啦”飞走。若是捉到野兔、松鼠这等模样惹人怜惜的小动物,他也不管人家是否愿意,晚上硬是要搂着它们睡,次日一早醒来野兔、松鼠肯定跑得没影了,他也不生气,笑笑便罢。无聊之时,不管身在何处,他想大吼便大吼,想唱山歌就唱山歌,胸中积结之气尽吐,自然说不出的畅快,只是他却忘了以前他爹和他二叔之所以不让他唱山歌的原因,那是一种比野猪叫唤更能惊扰小动物的声音……

就这样转眼过了半个月,方胜竟和他栖身的那片山林里的鸟雀虫兽混熟了,不管他怎么唱山歌怎么故意吓唬,鸟儿在树上该怎么吃虫子还怎么吃,兔子啃野草该怎么啃还怎么啃,除非他走得非常近,那些鸟兽才会不情愿地躲一躲。

与此同时,心中那即将突破的感觉越来越明显,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晚上睡觉前方胜还真篇练得自然更勤了,连说梦话都是“夫天地万物本为同源,如溯源而上,可得其真”之类的还真篇口诀。

也不知是第几天晚上,因为方胜早已将时间忘了,刚刚躺下的他才默念了两句还真篇的口诀便自然而然地进入那种似醒非醒似睡未睡的混沌状态,他曾以为这混沌状态其实和任何人闭上眼后都会进入的黑暗状态大同小异,只不过一个是灰色一个是黑色罢了,而这一次,他突然现这两种状态决不一样,因为那感受到了那混沌的变化!

方胜一直都觉得进入那种混沌状态后就像是站在云团里看云,不是用眼看,而是用心看,因为眼睛只能看到前方,而在混沌状态中他却可以看到前后左右。然而奇怪的是,他从未看到过自己,就像是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无形的灵魂飘在那团混沌中间。

一直以来,那无边无际的混沌从未变化,均匀、灰暗、飘浮、流动……

然而这一次,方胜才一闭上眼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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